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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公办养老机构新增一张床位补助1.2
发布时间:2020-02-05来源:优年网

    广东佛山《禅城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试行办法》(下称办法)近日正式印发,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根据办法,新建、扩建的敬老院每新增一张床位一次性补助12000元,每个项目最高补助300万元。

  根据办法,公办养老机构包括镇(街道)公办敬老院(以下简称“敬老院”)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下简称“日间照料中心”)。镇(街道)公办敬老院是由镇(街道)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的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重点为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膳食供应、生活照料、保健康复、健身娱乐等日间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办法明确了申请补助条件,申请补助的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应于2015年5月1日后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完成相关建设手续,已完成建设,符合国家的相关建设标准,由镇(街道)投资新建、扩建、改建,同时产权归镇(街道)所有。

    在补助标准方面,新建、扩建的敬老院每新增一张床位一次性补助12000元,每个项目最高补助300万元。而对利用其他闲置设施改造为敬老院的,按照改建费的30%予以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

  日间照料中心补助方面,项目建筑面积为750~1085(含本数)平方米的,除学习、健身、娱乐设施外,床位设置原则上不低于30张;按照建设 费的50%予以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80万元;项目建筑面积为1085~1600(含本数)平方米的,除学习、健身、娱乐设施外,床位设置原则上不低于 40张;按照建设费的50%予以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20万元;项目建筑面积为1600平方米以上的,除学习、健身、娱乐设施外,床位设置原则上不低 于50张;按照建设费的50%予以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50万元。

来源:广佛都市网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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